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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考核方式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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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琴(小组课)考核方式改革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0-25 18:19:14

一、课程介绍

钢琴是音乐表演专业学生的一门专业方向课程(选修),是音乐学(教师教育)专业学生的一门专业主干课程(必修),是训练学生掌握正确的钢琴弹奏技术与表演艺术的一门学科。根据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本课程主要培养学生掌握钢琴弹奏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技巧及音乐处理方法,具有一定的范奏能力,达到中等学校音乐教学和课外活动辅导工作的要求。

本课程从以下七个方面进行教学:钢琴的简单构造、基本弹奏常识以及不同时期的音乐风格等内容的理论讲述;基本指法练习:(哈农)指法练习,音阶、琶音、和弦、半音阶、属七、减七琶音等练习;练习曲:如拜厄、车尔尼等作品;复调乐曲:主要学习巴洛克时期的二声部、三声部等复调乐曲;奏鸣曲:主要学习古典乐派时期的奏鸣曲;中外乐曲:古今中外著名乐曲,曲式、体裁不限;名家名作欣赏。

音乐表演的学生总学时:56;总学分:2 ;开课对象为:钢琴表演专业学生。   

音乐学的学生总学时:120;总学分:4;开课对象为:音乐学一、二年级全体学生。

二、课程考核方式改革的必要性

为了增强学生学习主动性,将课堂教学与艺术实践相结合,避免学生因一次的紧张或发挥失常而影响最终的考试成绩,因此适当的加大期中考试的比例,将期中与期末的成绩以合适的比例相结合进行考核,来综合评价一个学生的学习成绩,体现考试的公平、公正和综合性。

三、课程考核方式改革的基本方案与实施细则

本课程考核分平时成绩、期中测试和期末考试三部分。平时考查以上课考勤、作业完成情况等内容为主,所得成绩占学期总成绩的20%;期中测试随堂进行,要求在所学曲目中当场抽考一首,所得成绩占学期总成绩的20%;期末考试要求在本学期所有弹奏的曲目中自选一首并由评委老师抽考一首,所得成绩占学期总成绩的60%。

 

四、创新之处

1、期中测试由集中组织考试改为由代课老师随堂考试,这样能更为真实的反应学生的平时学习情况。

2、本课程考核方式加大了平时成绩与期中考试的比例,由原来的各15%增加到20%,期末占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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