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系网站维护管理暂行规定
音乐系网站是宣传音乐系教育教学工作的窗口,代表着音乐系的形象,肩负着服务教学、科研、学生管理的重要功能,为规范音乐系网站建设,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 维护管理机构
组 长:总支书记
副组长:教学副主任、总支副书记
成 员:办公室主任兼实践教学秘书、教学秘书、学生维护员
二、维护管理职责
总支书记:
1、负责网站建设的总体策划;
2、负责“领导信箱”的阅读和处理;
3、负责各版块内容和政审;
4、负责网站首页、系内新闻、师资队伍、制度建设、表格下载、重要通知等栏目的内容把关和信息更新督导。
教学副主任:
负责课程建设、专业建设、学术园地、艺术实践等四个栏目的专业把关和信息更新督导。
总支副书记:
负责学生工作和就业指导两个栏目的内容把关和信息更新督导。
办公室主任兼实践教学秘书:
具体维护管理网站首页、系内新闻、师资队伍、制度建设、表格下载、重要通知、学术园地、艺术实践等八个栏目。
教学秘书:
具体维护管理课程建设、专业建设两个栏目。
学生维护员:
具体维护管理学生工作和就业指导两个栏目。
三、 维护管理要求
1、专人负责上传信息,严格保守网站密码,不得向他人随意泄露。
2、更新内容涉及到的政治性内容一律提交总支书记审核,涉及到的专业性内容一律提交分管领导审核,不得自作主张。
3、系内新闻、艺术实践、学术活动等内容上网时间不得超过两天,比较重要的内容要主动同网站维护管理员联系,争取在学院网站首页报道。
4、网站维护管理是一项常规性管理工作,有关人员必须高度重视,坚持不懈,坚决防止出现忽冷忽热现象,在新、奇、快上下工夫,努力把音乐系网站建成全校一流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