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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与工艺设计系美育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4-01-09 15:47:22】 【阅读次数:

美术与工艺设计系美育考核管理办法

试行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三全育人举措,提升中国竞彩网美术与工艺设计系全体学生美育素质,提高学生的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依据《教育部中国竞彩网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教体艺[2023]5号)的要求,结合本系学生的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美术与工艺设计系普通高等教育的所有专业本科学生。

(二)考核目的

通过对学生各个维度的美育能力和水平的督导、观测与评价,切实提升学生全面美育能力,促进德育、智育、体育、劳动教育同步发展;以美育工作为抓手,加强三全育人工作;最终达成五育并举的人才培养结果,进一步促进对素质教育的落实。

(三)考核内容

包含四个模块:学美、用美、创美、传美,权重分别为25%。

学美,旨在“学有所获”,通过美术专业课程学习提升审美能力;创美,旨在“学有所长”,通过参加美术赛事、活动检验创美能力;用美,旨在“学有所用”,通过日常行为检点用美能力;传美,旨在“学有所成”,通过服务社会和转化教学等凝聚传美能力。

(四)结果使用

美育考核结果作为五育并举的综合素质考核的依据之一,作为入党推优、奖助学金评选、评优评模的重要依据之一,作为推荐学生就业和升学的依据之一;对阶段性考核不合格者进行预警,本人不得参与奖助奖助学金和评优评模;最终考核不合格者。

二、考核办法细则

(一)考核措施及渠道

拣选专业学习成绩(学美);不定期地开展美育督查,查找日常行为中的不美行为,记录平时劳动和公益表现,采集个人荣誉(用美);采集第二课堂、参赛及获奖结果(创美);采集服务社会、文化传承、支教等情况(传美)。

(二)计分原则

1.对每个学生进行量化计分每个模块满分为100分,按权重合计为总分,最低标准为60分

2.每个模块的基准分为60分,在此基础上进行奖扣分。

3.每学期末考核计分美育综合评价结果记入学生的美育个人成长档案,辅导员为具体负责人每学年末进行年度测评,班级前1/3为优良,60分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毕业前进行综合测评,成绩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中等,60-6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学美模块基本要求及计分细则

1.认真对待专业课程,学习专业知识,丰富专业素养,保证每门专业课程考核合格。(以平均分数为参照计分)

2.鼓励学生在学好主修专业课程的同时辅修自己爱的专业课程(多选学1门计+5分)

3.专业课挂科,每门计-10分。

(四)用美模块基本要求及计分细则

1.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礼貌待人,遇到老师要问好,进入老师办公室要报告,禁止谩骂侮辱老师。(违反视程度计-1至-10分

2.服装要整齐、清洁,不准穿奇装异服。不准穿拖鞋和吊带(跨栏)背心到办公、教学场所。(违反计-3分

3.不准在教室楼道、宿舍等公共场所抽烟、喝酒、猜拳、赌博。(违反计-5分

4.遵守秩序及各项规章制度,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违反计-5分

5.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上课专心听讲,勤于思考,积极参加讨论,勇于发表见解。(违反视程度计-2至-5分

6.考试前认真备考,诚信考试,不作弊。违反视程度计-5至-20分

7.上课班级制定值日表并明确分工,认真值日,垃圾分类放置,废水倒置专门的盥洗池,保持教室、系楼道及大厅整洁优美,共同维护良好环境。(违反计-5分

8.爱护公物,损害公物要赔偿。节约水电,随手关灯、关水。(违反视程度计-2至-5分

9.受学校纪律处分,按下列标准扣分:警告-10分、记过-20分、留校察看-50分。

10.主动为班集体服务、好人好事、获得大家一致好评,每次计+10分。

11.主动协助老师工作,热心帮助同学解决困难,得到老师同学认可的,可兑换公益时长并折算分数,视情况计+2至+5分。

12.代表班级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每人次计+2分,获奖每人次计+3分至+5分。

13.获得荣誉称号或奖项,每人计+5分至+10分。

(五)创美模块基本要求及计分细则

1.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中国竞彩网一二·九书画展、廉洁书画展等专业类美育活动。(视参赛及获奖情况计+5至+10分)

2.根据自身专业发展状况,积极参加学校以及更高等级的各类专业技能竞赛活动,拓宽视野,提升创新能力,夯实专业技能。(视参赛及获奖情况计+10至+20分)

3.积极参加系级以及校级社团组织的各类专业性活动,发挥专业特长,丰富校园文化。(每次计+2,最高计+20分)

(六)传美模块基本要求及计分细则

1.运用专业知识和能力服务社会,如赋能乡村振兴,传承非遗文化等。(根据项目和实绩每次计+5至+20分)

2.鼓励前往乡村开展设计调查、教育调查和教育实习,积极参与“乡村美育提质发展行动”。(根据项目和实绩每次计+5至+20分)

3.运用专业知识和能力丰富教育教学手段、公共文化资源,满足现实需求,解决现实问题,积极参与“美育智慧教育赋能行动”和“社会美育资源整合行动”。(根据项目和实绩每次计+5至+20分)

4.参与教师主持的项目,发表作品计论文。(根据项目和实绩每次计+5至+20分)

三、附则

(一)细则中未规定和有争议事项,提交党总支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

(二)不得对考核结果随意使用,对学生成长有重大影响的使用,提交党总支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

(三)本办法自制定并通过之日起执行。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