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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与工艺设计系毕业创作(设计)工作流程
【发布时间:2023-12-26 16:14:41】 【阅读次数:

毕业创作(设计)是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毕业创作(设计)的质量是衡量教学水平、学生毕业与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为了规范本科生毕业创作(设计)工作,保证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本系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流程。

 

1.系部组织毕业学生宣讲毕业创作(设计)工作流程和工作实施方案

(内容涉及毕业创作(设计)领导工作小组、毕业创作(设计)形式、要求、时间进度等)

 

2.系部选派指导教师,在规定时间内,由师生双向选择,确定指导教师、指导学生确定选题

 

3.选题确定后,由指导教师下达毕业创作(设计)任务书

(明确学生课题的来源、应完成的主要内容、基本要求、成果形式、计划进度等)

 

4.指导教师认真组织学生确定选题(保证选题质量)之后,填写“开题报告”

 

5.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开题报告,并按时参加学院组织的开题报告会(第一次),并公布开题通过结果

通过       不通过再参加第二次开题报告会

 

6.“开题”通过后,学生方可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毕业创作(设计)

 

7.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进行毕业创作(设计),并根据系部公布的《美术与工艺设计系本科生毕业论文基本规范要求》撰写“设计文案”

 

8.学生带着毕业创作(设计)文案和毕业创作(设计)初稿参加毕业创作(设计)中期检查

 

9.根据中期检查教师提出的修改意见,进一步调整毕业创作(设计)作品和修改毕业创作(设计)文案,直至最后定稿

 

10.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毕业创作(设计)作品、按格式规范要求打印完整的毕业创作(设计)文案进行成绩评定。

 

11.学院组织指导教师、评阅人分别对学生的毕业创作(设计)作品、文案进行成绩评定,并签署是否同意参加毕业答辩的意见。

 

12.系部组织毕业创作(设计)工作小组审定参加毕业答辩的学生,进行毕业创作(设计)作品展览,展览期间,同时进行毕业设计(创作)答辩工作。

通过       不通过再参加第二次毕业答辩

 

13.指导教师、评阅人、毕业答辩成绩计算学生的毕业创作(设计)综合成绩,按规定程序通知、公布成绩。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毕业创作(设计)作品、文案由指导教师审核、专业系部主任审核、系部审核规档。

 

14.毕业创作(设计)成绩不合格者、答辩不合格者随下届重修毕业创作(设计)课程

 

15.出版、发放《美术与工艺设计系本届优秀毕业作品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