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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与工艺设计系教育实习工作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3-12-26 15:43:14】 【阅读次数:

为了更好的开展我系教育实习工作,根据《中国竞彩网教育实习工作条例》(2021校发34号文件)和《美术与工艺设计系教育实习工作制度》的规定,我系为切实做好教育实习工作,进一步提高教育实习的质量,根据我系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协同培养机制

我系与实习单位共同建立“两位一体”协同培养机制,两方共同组织教育实习工作,实行“双师”“双管理”“双督导”办法,即我系专业教师与实习单位教师共同指导教学、我系带队教师与实习单位负责人共同负责管理。

1.实习单位

1)教育实习主要面向中小学校、社会艺术教育机构,实习单位不得为非教育教学单位。

2)实习单位全面负责本次的教育实习工作,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下对实习生进行有效的教育教学能力培养。

实习单位的职责是:提供符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实习岗位和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根据教育实习要求制定实习工作计划,确定指导教师;在实习期间负责对实习生的教育和管理;进行实习总结,评定实习成绩等。

2.本系教育实习组织机构和职责

1)系部制定实习工作计划,成立由系部领导担任实习工作领导小组,配合基础教学部安排本学年的教育实习工作;协调和处理实习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

 长:系党总支书记、系主任

副组长:分管实践教学副主任、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

成员:实习带队教师、毕业班辅导员

2)制定实习教学大纲、实习工作计划和工作安排,具体负责制订本次教育实习工作计划;编制实习指导书及实习生手册,指导和检查教育实习工作。

3)系部选派实习指导教师、带队教师,负责我系的教育实习工作,具体负责制订我系教育实习工作计划;做好实习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和组织备课、试教等各项实习前的准备工作;编排实习分组,指导和检查本系的教育实习,配合学校组织的教育实习检查;组织我系的实习总结和交流等。

4)组织开展实习前的动员、安全、和保密教学工作并负责实习过程中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实习时间与形式

1.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要求,本次教育实习时间安排在第七学期,共十六周。其中,校内实习准备一周,在实习学校实习十四周,实习学校教学工作结束后,实习生返校总结一周。实习总结、实习作品集、实习赛讲等环节都将在实习结束总结周完成。

2.教育实习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集中实习为主,参加集中教育实习的学生数原则上不少于80%。我系从人才培养需求出发,对实习单位有特殊要求的,向基础教育部提出申请,可以自行安排并视为集中实习。

3.集中实习采取混合编队模式,由基础教育部协同我系选派带队教师,按要求分配实习学生,并委托实习学校全面管理、全程指导实习工作。

4.有特殊情况要求自主联系实习学校进行分散实习的学生,须申请并递交“自主实习申请表”经系部批准后方可实施,所在系要进行有效管理。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自主实习:

1)省外学生能提供生源地中学、正规艺术教育机构实习接收函的;

2)教育行政部门提供招聘公告、招聘计划或证明,所属学校(用人单位)开具实习接收函的;

3)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实习并提供有资质医院的证明材料的。

三、实习内容与要求

1.教育实习内容包括教学实习、班主任工作实习和教育调查等。教学实习是教育实习的主要内容,包括课堂教学实习和课外辅导及批改作业实习等。每个实习生必须担任一定数量的课堂教学任务,并完成各教学环节的基本任务要求。

1)听课。实习生应认真听课,每个实习生听课时数不少于20节,其中听实习校指导教师的示范课不少于8节,并做好听课记录。

2)备课。实习生要认真钻研教学大纲和教材,明确教学目的要求,结合学生实际情况,写出完整的教案并进行预讲。

3)试教。实习生应按照指导教师指导并批准的教案上好每一节课(教案如有改动须征得指导教师同意)。实习期间,要求每个实习生完成15节以上的新课试教。

4)评课。实习生上课应请原任课教师或指导教师随班听课,同一小组的实习生必须相互听课,课后要认真在指导教师主持下进行评议,并做好记录。要求每个实习生的课至少评议10次。

5)辅导和作业批改。实习生应在实习校指导教师安排下,参与对学生的课内、课外辅导,并认真批改作业,解答疑难,帮助学生巩固知识,保证应有的教学效果和质量。

2.班主任工作实习包括班级日常管理、班级集体活动、个别教育等。每个实习生原则上都应担任班主任的实习任务,在班主任实习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开展班级工作,培养担任班主任工作的能力。

1)听取原班主任工作经验介绍,了解学生及班级情况。

2)在原班主任指导下,拟定班主任工作实习计划,开展班级日常工作。

3)在原班主任指导下,至少组织二次主题班会或第二课堂活动。

3.教育调查是了解毕业生教育改革现状,研究教育教学具体问题,体悟毕业生教学规律的重要方式。每个实习生在完成教学实习和班主任工作实习的同时,要力所能及地开展基础教育改革调查、进行基础教育研究,锻炼调查研究和教育科研能力。

1)拟定既全面又有侧重点的调查计划,经实习校指导教师审批后执行。

2)在调查、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就一个专题写一篇教育调查报告。内容要真实,要有观点、有典型材料、有分析,文字要简明扼要。

四、实习学生要求

1.学生应在参加实习之前应修完所有课程,且考核及格。

2.实习期间,实习生应遵守“实习生守则”,按照教育实习内容要求,全面完成教育实习任务。凡违反实习生守则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3.在实习期间,一般不准请假,如因病或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须按“实习请假制度”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时间超过实习时间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教育实习成绩评定。

4.实习结束后,学生递交“学生实习手册”、“实习鉴定表”和“实习报告”;实习指导教师递交“指导教师实习工作日志”和“指导实习工作总结”,进行实习成绩评定。“实习报告”的主要内容为:实习报告题目、实习基本情况、实习主要内容和过程、实习总结与体会等,内容必须真实详细,字数要求不低于2000字。

五、带队教师和指导教师的要求

1.带队教师职责

自进入实习学校起至返校之日止,实习生的安全和实习各项工作由带队教师负责。具体职责包括:

1)根据实习计划,与实习学校联系,安排落实实习生的实习任务、及生活等事宜,统一带队进入实习学校。实习期间赴实习校检查指导不少于3次。

2)协同实习学校安排好实习生的食宿和实习事宜,配合实习学校指导教师做好实习生的教育教学、和其他实习任务的指导工作。

3)了解实习生的基本情况,关心实习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和安全,检查、督促实习生完成实习任务,及时解决实习生在实习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4)密切与实习学校各方面的联系,听取实习学校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反映实习生的合理意见和正当要求,妥善协调和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

5)严格审核实习生的请假申请,指导实习生认真填写教育实习手册,会同实习学校领导和指导教师做好实习生的实习鉴定和成绩评定工作。

6)做好进入和离开实习学校的有关交接手续,妥善处理实习结束后的善后工作,争取给实习学校留下良好印象。

7)填写《教育实习工作手册(带队教师用)》,做好实习组的实习小结工作,撰写实习组的总结报告。

2.指导教师职责

实习前的校内准备和返校后的实习总结由各院系分派的指导教师负责。具体职责包括:

1)实习之前,组织实习生钻研实习科目教学大纲和教材,编写实习教案,进行校内试讲和评议,做好准备工作。

2)实习期间,协助带队教师搞好实习组织工作,协同实习学校指导教师做好实习生的教育教学、班级管理和其他实习任务的指导工作。

3)实习生返校后,汇集整理实习生的实习工作材料,参加我系的实习工作总结。

4)协同实习学校指导教师做好实习成绩评定与鉴定工作。

3.实习学校指导教师职责

实习生在实习学校实习期间的业务指导由各实习学校配备的指导教师负责。实习学校指导教师的职责是:

1)向实习生介绍实习班级情况和课程教学情况,传授教学经验和班主任工作经验,对实习生进行专业思想和师德教育。

2)安排实习生的教学实习任务,指导实习生备课,审批实习生教案;听实习生试教和上课,指导实习生掌握教学工作技能技巧;主持评议会,给每位实习生至少开一次评议会;指导实习生批改作业和课外辅导工作等。

3)安排实习生的班主任工作实习任务,指导实习生制订班主任工作实习计划,进行班级常规管理工作示范;指导实习生召开主题班会或班级集体活动,并主持对实习生组织活动后的评议会;指导实习生做学生的个别教育工作等。

4)对实习生的教学实习工作和班主任实习工作写出评语,并对实习成绩进行评议。

4.对带队教师和指导教师的考核和奖惩

1)我系要加强对教育实习带队和指导教师的管理,对实习带队和指导教师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形成书面材料,归入教师业务档案。

我系带队教师和指导教师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级。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三年内不得承担教育实习工作。带队教师由基础教育部负责考核,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三年内不得承担教育实习工作,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占比不超过30%),教育实习工作量(费用)上浮10%。实习学校指导教师由所在学校负责考核,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三年内不得承担教育实习工作,我系发现实习学校指导教师履行指导责任不到位的,可建议实习学校更换,并从我系“双导师”名单中移除。

3)我系带队和指导教师违反《中国竞彩网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办法(校字(2020)88号)》中有关“考核内容”条款和因教师原因造成《中国竞彩网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认定的二级以上教学事故的,考核为不合格。

六、实习总结与成绩评定

1.实习结束要认真做好实习工作总结。实习总结的目的是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总结经验,汲取教训。

2.实习生在离开实习学校前,要主动征求实习校领导、指导教师、学生的意见,并写出书面总结,填写“教育实习鉴定表”。

3.实习生返校后,我系要组织学生进行实习总结,开展教学汇报赛讲和评选优秀实习生,并分别推荐不超过本系实习生人数10%的教学竞赛优胜者和模范实习生名单。

4.实习结束后,我系要根据实习成绩评定标准做好学生的实习成绩评定及实习鉴定。

教育实习的初评成绩,由实习学校指导教师和系指导教师根据“教育实习成绩评定标准”,结合实习学生在各个阶段的实习情况和实习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评定。初评成绩按百分制计分并填入“实习鉴定表”。

教育实习综合评定成绩,由系教育实习领导小组根据初评成绩,综合实习质量复查情况,在统筹平衡后按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60分以下)五级制予以考核和评定。其中,评为优秀的一般不超过本专业实习生的30%。学校安排的集中实习生,实习学校和带队教师综合评价的方式推荐模范实习生,推荐比例为:相关我系占6%、实习学校与带队教师共同推荐占6%;我系安排的集中实习生(在基础教育部备案),由我系推荐,比例不超过6%。综合评定成绩按五级制计分并填入“实习鉴定表”。

分散实习学生的学科教学能力和工作能力由我系进行专题考核,考核不及格者,实习成绩定为不合格。分散实习学生的教育实习成绩最高为“良好”。

因违反实习学校纪律而被实习校终止实习的,实习成绩计0分。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习成绩应为不及格。

1)实习初评成绩有一项不达60分的;

2)旷课时间累计超过7天的(含7天);

3)请假时间累计超过四周的(因公请假除外);

4)严重违反实习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

6.未参加教育实习的,或教育实习成绩不合格的,不能毕业。参加工作一年之后,在工作岗位完成教育实习规定任务,根据所在单位工作鉴定,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复审合格后补发毕业证书。

七、实习经费和教师工作量计算

1. 系部按学校规定提供实习经费保障,专款专用。实习经费的标准按参加实习学生人数计算,包干使用,实习经费的划拨标准按照每年的情况进行调整。

2. 指导教师按教育实习72学时作工作量,并计入教师个人年度总工作量。

八、其他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开始实施,由系部负责解释。

 

美术与工艺设计系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