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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科实验中心药品领用及考核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1-07 10:40:52

生化实验中心药品领用及考核
暂行办法
为了加强药品管理,特别是易制毒、三大强酸等的安全管理,本着安全运行、杜绝浪费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药品领用
1、药品领用实行“总量控制、一次审批、分次领取”的原则,即各实验室管理人员根据实验教学方案要求,按常规要求用量的140%填写本学期的药品领用清单,报专业主任审批。
2、易制毒药品,按规定审批领取、登记。
3、因实验变更,学生实验次数增多等因素,需要增加药品数量和种类时,须书面说明原因,报专业主任审核,由中心办公会研究决定。
3、经审批的药品领用清单,可根据库存情况和实际教学进度,可分批次领取,并在专用电脑上登记确认。
4、三大强酸每次只能领取一瓶或一次的用量。每次实验结束后,剩余部分需加锁管理。
5、学期结束后,实验室管理人员,要及时清点所属实验室剩余药品。做好易制毒、三大强酸等药品的存放管理措施。
二、监管考核
1、每学期末各实验室需填写药品领用及使用情况报告并交于中心办公室。
2、每学期末,中心将对部分实验室药品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是药品使用超量实验室),检查3人组成,由专业主任牵头,中心主任参加,并写出书面检查报告交于中心办公会议确认。
3、中心将对每个实验室的药品使用情况在中心网站进行公布。
4、实验室管理人员所属实验室的药品使用情况,按20%的权重(按专业分,最后一名记10分,以后依次靠前递加1分)和个人年终考核挂钩,并对执行不力的人员进行戒勉谈话。
三、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理科实验中心
                                  2017.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