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竞彩网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院教字[2016]6号),结合本届毕业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授予条件
我系本科应届毕业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经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可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无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行。
(二)修满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良,在校期间累计补考课程不超过15学分,能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
(三)坚守学业诚信,在《中国竞彩网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院教字[2016]6号)执行后,无考试作弊记录。
(四)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成绩在中等及以上,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五)恪守学术道德,无学术造假行为。
本科毕业生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一)在校期间正考不通过累计达25学分及以上。
(二)毕业论文查重不符合规定。
(三)毕业论文写作过程态度极不端正,指导教师、评阅教师、答辩教师均给予否定的。
二、破格授予
(一)已获得毕业资格,因不符合授予条件中(二)、(三)、(四)项而不能正常授予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在毕业前获得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提出授予学士学位的特别申请,经学院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可破格授予学士学位。
1、参加由教育部或全国性学会(协会)主办的学科竞赛获国家级一等奖(团队奖取第一名)。
2、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家级核心学术期刊(正刊)发表与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3、以第一署名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
4、在毕业前考取全国统招硕士研究生或者国家公务员。
5、同等条件下参加西部计划支教,参军入伍者可以酌情对待。
(二)已获得毕业资格,因补考课程达到15学分而不能正常授予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在毕业前按下列条件获得抵减补考课程学分并达到授予学士学位学分要求,可以提出授予学士学位的特别申请,经学院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可破格授予学士学位。
1、参加由教育部或全国性学会(协会)主办的学科竞赛获国家级二、三等奖的,可分别抵减12、9个补考学分;参加省教育厅主办的学科竞赛获省级一、二、三等奖的,可分别抵减9、6、3个补考学分。
2、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身份在中文核心学术期刊(正刊)发表与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每篇可抵减9个补考学分;在省级学术期刊(正刊)发表与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不论篇数多少,一次性抵减3个补考学分。(文章应在3000字以上,且文章在期刊网站能够检索。)
3、以第一署名人获得国家实用新型专利者,抵减专业相关课程9个补考学分;获得国家外观专利者,抵减专业相关课程3个补考学分。
4、主持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可抵相关专业课程6个补考学分;主持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可抵减专业相关课程3个补考学分。此项目取最高分,不重复累计。
5、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可抵减大学英语课程所有补考学分;通过全国计算机等级水平考试二级以上,可抵减大学计算机课程的所有补考学分。
(三)毕业生当年不达条件未授予学士学位的,以后不再补授。
中文系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