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师范院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评估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 |
评分依据及方法 | ||
组 织 领 导 (10分) |
1.语言文字工作列入议事日程(5分) |
⑴ 有分管领导,1分 ⑵ 每学年召开一次以上专门研究语言文字工作的院(校)务会议,1分;只能列入院(校)务会议议题,0.5分 ⑶ 分管领导能确保本院(校)语言文字工作的顺利开展,并能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问题,3分 |
① 查阅领导分工文件或记录 ② 查阅院(校)务会议记录 ③ 查阅记录或召开座谈会 |
2.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工作计划(5分) |
⑴ 将语言文字工作作为素质教育、学校管理的内容,2分;有明确要求,1分 ⑵ 每学年对语言文字工作有安排、有检查、有总 结,每项1分 |
查阅档案资料 | |
工 作 机 构 |
1.有语言文字 工作机构(2分) |
⑴ 有机构,1分 ⑵ 机构设置合理,能顺利开展工作,1分 |
查阅档案资料或召开座谈会 |
2.有管理人员 |
⑴ 人员分工明确,2分 ⑵ 管理人员是专职的,2分 |
查阅档案资料或召开座谈会 | |
管 理 措 施 (8分) |
1.按照国家、省、市语言文字工作目标要求部署和推动工作(2分) |
⑴ 有本院校语言文字工作的目标和规划,0.5分 ⑵ 有以正式文件印发的年度工作计划,0.5分 ⑶ 每学年进行工作总结,并有书面材料,1分 |
查阅档案资料 |
2.按照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和规范、标准,结合实际开展工作(6分) |
⑴ 掌握本院校师生语言文字应用现状,并有详尽数据,1分 ⑵ 有针对现状的研究分析报告,1分 ⑶ 有健全的规章制度,1分 ⑷ 有明确的工作措施,2分 ⑸ 有完整的档案资料,并妥善保管,1分 |
查阅档案资料 | |
宣 传 工 作 (8分) |
1.院(校)内宣传 |
⑴ 宣传工作有计划、有安排,1分 ⑵ 广播台(站)每月播出语言文字工作的文稿或节目不少于2次(不计重播),1分 ⑶ 墙报、板报能有反映语言文字规范化的文章,1分 ⑷ 校报(刊)有刊载有关语言文字规范化的文章,1分 ⑸ 在校园明显位置设有语言文字工作的永久性宣传标语牌,2分 |
查阅档案资料和实地考察 |
2.院(校)外宣传 |
⑴ 组织师生积极参加每年“推普周”活动,1分 ⑵ 组织师生参加面向社会的宣传活动,1分 |
查阅录像、照片等资料 | |
教 师 用 语 (10分) |
1.对教师进行普通话培训,普通话水平达到规定的等级(3分) |
⑴ 在职教师全部参加过培训,1分;80%以上参 加过培训,0.5分 ⑵ 在职教师经普通话测试全部达标,2分;90% 以上达标,1分;80%以上达标,0.5分 |
查阅相关档案资料 |
2.将普通话合格作为教师业务考核和录用的条件(4分) |
⑴ 列入教师业务考核的内容,2分 ⑵ 作为聘用教师的资格要求和晋升职称的依据之一,1分 ⑶ 作为评选优秀教师的必备条件,1分 |
查阅相关档案资料 | |
3.教师坚持使用普通话授课(4分) |
全部做到的,3分;90%以上做到的,2分;80%以上做到的,1分 |
听课和问卷调查 | |
学 生 用 语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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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做到的,4分;90%以上做到的,3分;80%以上做到的,2分;70%以上做到的,1分 |
座谈和问卷调查 |
2.对学生进行系统的普通话训练(4分) |
二年级以上学生经过系统训练的达到100%,3分;达到90%以上,2分;达到80%以上,1分 |
座谈和问卷调查 | |
3.毕业生普通话水平达到规定等级标准(3分) |
全部达标,3分;90%以上达标,2分;80%以上达标,1分 |
座谈和问卷调查 | |
校 园 用 语 (10分) |
1.领导干部坚持说普通话(3分) |
全部做到的,3分;90%以上做到的,2分;80%以上做到的,1分 |
座谈和问卷调查 |
2.干部坚持说普通话(3分) |
全部做到的,3分;90%以上做到的,2分;80%以上做到的,1分 |
座谈和问卷调查 | |
3.师生在教学活动之外坚持说普通话(3分) |
全部做到的,3分;90%以上做到的,2分;80%以上做到的,1分 |
查阅相关档案资料 | |
4.提倡工勤人员说普通话(1分) |
80%以上做到的,1分;60%以上做到的,0.5分; |
查阅相关档案资料 | |
教 师 用 字 (8分) |
1.板书用字规范(3分) |
规范、整洁,3分;每出现一个繁体字、异体字、错别字等不规范的字(因教学需要除外),扣0.5分(最多扣3分) |
听课 |
2.批发作业、书写评语用字规范(3分) |
用字规范,3分;每出现一个繁体字、异体字、错别字等不规范的字(因教学需要除外),扣0.5分(最多扣3分) |
抽查 | |
3.教案、教学计划(总结)、论文等用字规范(2分) |
用字规范,2分;每发现一个教师用字不规范,扣0.5分(最多扣2分) |
抽查 | |
学 生 用 字 (8分) |
1.熟悉已学汉字的规范(3分) |
90%以上能分辨识字范围内的规范字和不规范字,3分;80%以上做到的,2分;60%以上做到的,1分 |
抽查 |
2.正确书写规范字(3分) |
90%以上能正确书写,3分;805以上能正确书写,2分;605以上能正确书写,1分 |
抽查 | |
3.了解国家已颁行的汉字规范标准(2分) |
中文专业90%以上学生熟悉,1分;60%以上学生熟悉,0.5分 其它专业(含中师)90%以上学生了解,1分,60%以上学生了解,1分,60%以上学生了解,0.5分 |
抽查 | |
校 园 用 字 (14分) |
1.校名用字规范(2分) |
校名牌、校徽、公章等用字规范,2分;每出现一个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字,扣0.5分(最多扣2分) |
查看实物 |
2.设施用字规范(2分) |
名称牌、标志牌、指示牌、标语(牌)等用字规范,2分;每出现一个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字,扣0.5分(最多扣2分) |
实地考察 | |
3.板报、墙报、布告等用字规范(2分) |
用字规范,2分;每出现一个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字,扣0.5分(最多扣2分) |
实地考察 | |
4.各种活动用字规范(2分) |
会标、标语等用字规范,2分;每出现一个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字,扣0.5分(最多扣2分) |
查看录像、照片等 | |
5.公文、校刊(报)用字规范(2分) |
用字规范,2分;文头、刊(报)头每出现一个不规范的字,扣0.5分;内文每出现两个不规范的字,扣0.5分;(两项扣分不超过2分) |
抽查 | |
6.自办印刷物用字规范(2分) |
讲义、试卷等其他自办印刷物用字规范,2分;讲义、试卷的封面和卷头每出现一个不规范的字,扣0.5分;内文每出现三个不规范的字,扣0.5分( 两项扣分不超出2分) |
抽查 | |
7.电化教学用字规范(2分) |
多媒体、幻灯、投影等用字规范,2分;每出现一个不规范的字扣0.5分,(最多扣2分) |
听课或查看幻灯片等 | |
机 构 与 人 员 (3分) |
1.有语言文字研究机构(1分) |
有研究机构,1分 |
查阅相关资料或记录 |
2.研究机构有必要的研究人员(2分) |
⑴ 有研究人员,1分 ⑵ 研究人员是专职的,1分;是兼职的,0.5分 |
查阅相关资料或记录 | |
活 动 与 成 果 (5分) |
1.开展语言文字教(科)研活动(3分) |
⑴ 组织师生进行社会用语用字调查,并有调查报告,1.5分 ⑵ 组织师生开展其他调研活动,并有记载,1.5分 |
查阅相关资料或记录 |
2.有语言文字教(科)研成果(2分) |
⑴ 有教(科)研成果的,1分 ⑵ 研究成果投入应用或实验的,1分 |
查阅相关资料或记录 |
备注:学校自查自评总得分在90分以上,为达标;95分以上,为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