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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风建设机构(修订)
【更新时间:2021-11-01 16:59:19】 【点击数:】
学风建设机构
学校成立学风建设领导组;各二级院、系成立学风建设领导小组。
学校学风建设领导组组长由院党委书记、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和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成员由宣传部、学生处(学工部)、团委、中国竞彩网、科技产业处负责人及各二级院系部书记、主任组成。学校学风建设领导组办公室主任由学生处(学工部)处长兼任。
各二级院、系学风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总支书记和主任担任,副组长由教学副主任、学生工作副书记担任,成员由教研室主任、系团总支书记、辅导员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