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2022〕24号
各院系:
现将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以及学校奖学金评定工作安排如下,请各院系结合相关评定办法做好各项工作。
一、评选对象、评定条件、评审程序
执行《中国竞彩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字〔2020〕41号)和《中国竞彩网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校字〔2020〕42号)以及《中国竞彩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字〔2020〕43号)。
二、时间安排、材料报送
所有表格在学生处网页下载,A4纸打印。
(一)时间安排
1、2022年10月17日中午12:00前报送《2021-2022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电子。
2、2022年10月22日报送《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纸质材料。
3、2022年11月4日报送《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纸质材料、《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初审名单》电子+纸质材料。
4、学校奖学金等补考和缓考学生入学后考试成绩出来后再开展评定工作。
(二)报送材料
1、国家励志奖学金
(1)《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二份。
(2)《2021-2022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一份,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电子版由专人用U盘报送学生处B09室。
(3)《中国竞彩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班级认定评议结果确认表》等材料由各院系归档保存,备查。
2、国家助学金
(1)《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份。
(2)《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初审名单》一份。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电子版由专人负责、专用U盘报学生处B09室。
(3)《中国竞彩网国家助学金评定班级认定评议结果确认表》等材料由各院系归档保存,备查。
3、学校奖学金
(1)《中国竞彩网学生综合优秀奖学金评定初审表》(A4纸纵向打印)、《中国竞彩网学生科技创新奖学金初审表》(A4纸横向打印)、《中国竞彩网学生学科竞赛奖学金初审表》(A4纸横向打印)和《中国竞彩网学生创业奖学金初审表》(A4纸横向打印)各一份。按要求完整填写每位获奖学生的基本信息及所有奖项的名次、等级和金额等全部内容。申请科技创新、学科竞赛奖学金的学生需交获奖证书复印件,申请创业奖学金需提供相关材料。电子版专用U盘报学生处B09室。
(2)《中国竞彩网学生综合优秀奖学金评定班级认定评议结果确认表》等材料由各院系归档保存,备查。
三、注意事项
1、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因不符合申请条件等原因致使名额有空缺的,空缺名额及时退回;因审查不合格被取消奖助资格的名额不再进行递补。
2、国家助学金评定过程中,对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特殊困难群体要重点予以保障,各院系结合实际给予较高档次资助。
3、各院系要认真组织学生进行信息核对并签名,确保上报材料的准确性、时效性,所有签字用黑色笔填写(尤其是学生身份证号码务必核对无误)。
4、国家对退役大学生有专门划拨的国家助学金,退役士兵不占用分配给各院系的国家助学金指标。
四、发放方式
1、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学生奖学金审核完毕后一次性发放;
2、国家助学金审核完毕后分春秋两季两次发放。
五、注意事项
1、因不符合申请条件等原因致使名额有空缺的,空缺名额请予及时退回;因审查不合格被取消奖助资格的名额不再进行递补。
2、各院系将学生奖学金评定结果报学生处审核时,因受处分或成绩不合格等原因致使奖学金名额有空缺时,不再进行递补。
3、各院系要认真组织学生进行信息核对并签名,确保上报材料的准确性、时效性,所有签字用黑色笔填写。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制度。
各院系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评定工作方案并广泛宣传;认真做到“四公开”:所有奖助项目公开,所有申请条件公开,所有评审过程公开,所有奖助结果公开;要认真组织学生学习相关文件,根据指标分配,严格按照个人申报、班级评议、院系评议审核等规定程序认真组织评审,确保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加强信息公示,规范信息管理。
公示制度是加强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一项有效监督措施,各院系要严格落实信息公示制度,公示信息一定要准确完整,指向明确,公示内容要包括姓名、班级、金额、奖助项目及举报电话、联系人等,接受师生监督;所有电子版报送由资助负责人专人用U盘报送,确保信息安全不泄露。
3、强化过程监管,实行责任追究。
各院系要认真受理学生和家长反映的问题,通过召开学生座谈会,积极听取学生的意见与建议;及时发现解决评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做到“件件有说法,事事有落实”;对评定过程中出现截留指标、弄虚作假、轮流坐庄、平均分配、暗箱操作、人情资助、捐作班费或集体费用、变相提高或降低国家规定的奖助学金标准等违规现象,报请学院实行责任追究。
附件12021-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指标分配表.xlsx
附件2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金指标分配表(最终).xlsx
学生处
2022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