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2018〕40号
各系(院):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获得生源地助学贷款,根据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财政厅 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中国竞彩网印发<山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晋教助〔2016〕2号)和学生处2018年4月26日印发《中国竞彩网认真做好我校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各系(院)报送我校学生2018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通知如下:
收取我校学生2018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15、16、17级学生):(9月5日——9月12日)
各系(院)请在开学报到后的一周内,通知续贷或首贷学生,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其中支付宝账户和登陆密码一联由贷款学生本人撕下留存并妥善保管)交回所在系、班。
各系(院)及时汇总,须在2018年9月13日前,以系为单位统一将贷款受理证明原件和《 学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统计表》(见学生处网站下载)电子版名单送交学生处D22室,以便工作人员及时录入电子合同回执。
第二阶段(18级学生):(9月15日——9月30日)
各系(院)请在开学报到后的一周内,通知续贷或首贷学生,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其中支付宝账户和登陆密码一联由贷款学生本人撕下留存并妥善保管)交回所在系、班。
各系(院)及时汇总,须在2018年9月30日前,以系为单位统一将贷款受理证明原件和《 学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统计表》(见学生处网站下载)电子版名单送交学生处D22室,以便工作人员及时录入电子合同回执。逾期不交,借款合同自动解除。
联系人:邓椿 0359-2090597
学生处(学工部)
2018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