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申请学生应具备的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 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4. 诚实守信、无吸烟、酗酒等不良嗜好,在校期间无拥有非生活必需的高档消费品或不良消费习惯;
5. 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6. 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其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学费、住宿费);
二、 申请学生应提交以下材料:
1.《运城学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可从学院学工部网上下载;
2.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3.学生家长的贷款承诺材料;
4.村委会(居委会或父母所在单位)、乡镇以上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区政府)民政部门的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
5.学生家庭户口本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和户口本家长单页);
以上材料中,《申请表》须在6月5日前交回。其它可在接到审批表后按通知要求交回。
中国竞彩网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
2007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