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0-17 11:3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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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发挥教研室在教学、科研等方面的主导积极作用,规范、完善、健全教研室活动,并通过落实教研室责、权、利,调动教师参加教研室活动的积极性,促进教学、科研跟踪最新动态,达到教研室工作目标,不断提高教学效果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研活动的内容
1、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学习,教育观念的研讨。
2、人才培养模式、培养计划、课程体系与结构及教学大纲的研讨。
3、教学过程、教学环节、教学方法和手段的研讨。
4、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习基地建设和学风建设等教学基本建设的研讨。
6、课程教学内容的重组、整合、精选、更新、优化的研讨。
7、集体备课及教学经验交流。
8、国内外教育发展动向研究交流。
9、其它有关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各项内容。
二、教研活动的组织方式
1、本部的各教研室为教研活动的主体,具体由教研室主任安排组织本教研室活动。
2、教研活动的方式应灵活多样,可以采用集体备课、讨论研究、学习观摩、座谈交流、专题报告、教学检查等形式进行。
三、教研活动的要求
1、要有计划、有准备。每学期初,教研室应制定学期教研活动计划,列出活动的内容和方式,报部教学指导组审核并报部办公室备案。
2、要目的明确、有针对性。教研活动要密切结合学院与思政部教育教学实际,每次活动都应有明确的目标和要求,并任务落实到人,专题主讲人应认真准备材料,以确保教研活动的质量。
3、要制度化。各教研室每学期开展教研活动一般不少于6次。
四、教研活动的管理
1、各教学单位的教研活动应有相对固定的时间,一般安排在双周周三上午。
2、教师参加教研活动的是对教师业务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教研室活动实行签到制度,无故不参加者视为旷工。教研室成员参加活动情况作为考核、评优的依据。对于经常不参加教研活动的教师,部里要做出处理。
3、教研室主任要主动担当组织教研活动的责任,每一次教研活动均要安排专人进行记录(包括活动内容、考勤情况、发言记录等),并在学期结束时交思政部教学秘书存档。
五、有关事项
1、教研室活动的内容要做好文字记录和原始资料的收集工作。
2、每一学期第一次活动重点讨论制定本学期的教研室的计划。
3、每一学期最后一次活动主要议题为本学期教研室活动总结。
4、执行学院有关教研室活动的有关规定。
二零一八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