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竞彩网内部审计操作规程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国竞彩网内部审计工作,编制和出具审计报告,根据《内部审计基本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 操作规程是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在审计准备和实施阶段应当遵循的行为规范。
第三条 审计处应当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按照学院年度工作任务和上级审计机关和上级审计机构的要求,编制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报主管审计工作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四条 审计处应当根据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制定月工作安排,确定审计项目,选派审计人员组成审计组,审计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第五条 审计组应当编制审计方案。内容包括:
1、编制审计方案的依据;
2、被审计单位的名称和基本情况;
3、审计的范围、内容、目标、重点、方式、实施步骤和预定时间;
4、审计组组长、审计组成员名单及其分工;
5、编制审计方案的日期。
第六条 审计组编写审计方案前,应当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下列情况,并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有关资料:
1、基本情况(人员编制、机构设置、职责范围或业务经营范围、财务隶属关系、财务收支情况等);
2、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银行帐户及对帐单
3、其他资料(内部控制制度、重要会议纪要、文件、合同等有关资料);
4、相关的内部控制情况;
5、前次接受审计、检查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6、被审单位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七条 编写审计方案时,应当收集、了解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其他文件资料,并对审计风险进行评估。
第八条 审计方案应当由审计处负责人审核批准,重要事项报经单位领导及主管审计工作的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九条 审计处应当在实施审计3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内容包括:
1、被审计单位名称;
2、审计的依据、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
3、审计组组长和成员名单;
4、对被审计单位配合审计工作的具体要求;
5、审计处公章及签发日期。
第十条 审计组实施审计时,应当先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符合性和实质性测试,据以确定审计的范围和重点,采取相应的审计方法。必要时,可以根据测试结果及时修改审计方案。
第十一条 审计人员实施审计时,可以利用国家审计机关和上级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成果以及经核实后的社会审计机构的审计成果。
第十二条 审计人员通过审查被审计单位银行帐户、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查阅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检查现金、有价证券,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等方式进行审计,通过检查、监督盘点、观察、调查、函证以及录音、录像、拍照、复印、计算和分析性复核等方法,收集审计证据。
审计中如有特殊需要,可以聘请专门机构或者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对审计事项中某些专门问题进行鉴定,取得鉴定结论,作为审计证据。
第十三条 审计证据有下列几种:
1、以书面形式存在并证明审计事项的书面证据;
2、以实物形态存在并证明审计事项的实物证据;
3、以录音、录像或计算机储存、处理的证明审计事项的视听材料;
4、与审计事项有关人员提供的言证材料;
5、专门机构或专门人员的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
6、其他证据。
第十四条 审计人员收集审计证据,必须遵守下列要求:
1、客观公正、实事求是,防止主观臆断,保证证明材料的客观性;
2、对收集的证明材料进行分析判断,决定取舍,保证证明材料的相关性;
3、收集足以证明审计事实真相的证明材料,保证证明材料的充分性;
4、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证明材料的合法性。
第十五条 审计组对被审计单位现金、有价证券的盘点监督和违反国家财经法规行为的取证,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审计人员办理。
第十六条 审计人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得的审计证据,应当有提供者的签名或者盖章。被审计单位或有关人员对其出具的审计证据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审计人员应当在审计证据或者另附的材料上注明拒绝签名或盖章的原因和日期。拒绝签名或盖章的原因不影响事实的存在的,该证据仍可以作为审计证据。
审计人员现场收集的审计证据,应当经过审计组组长复核后,交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被审计单位或者被审计单位有关部门签名或盖章。
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或有关人员有异议的审计证据,应当进行核实,对确有错误和偏差的,应当重新取证。
第十七条 审计组应当对收集的审计证据进行整理、归纳、分类分析和评价,以便形成相应的审计结论。
审计组应当在编写审计报告前,对审计证据的客观性、相关性、充分性和合法性进行鉴定,对不够充分、有力、可靠的重要事项,应当进一步收集审计证明材料。
审计人员实施审计结束后,应当统一汇总审计证据,编制审计取证材料清单,并由审计组组长和编制人员签名,统一使用和管理。审计取证材料清单及所附审计证据应当编入审计工作底稿。
第十八条:审计人员实施审计时,应当对审计工作进行记录,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工作底稿应当记载审计人员在审计中获取的审计证据的名称、来源和时间等,并附审计证明材料。
审计工作底稿按编制顺序可分为分项目审计工作底稿和汇总审计工作底稿。分项目审计工作底稿应当由审计人员根据审计方案确定的项目内容,逐项逐事编制而成,作到一项一稿或一事一稿。汇总审计工作底稿应当在分项目审计工作底稿编制完成的基础上,按照分项目审计底稿内容、性质,进行分类归集,综合编制。
审计人员应当对编制审计工作底稿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九条:审计工作底稿的主要内容是:
1、被审计单位的名称;
2、审计项目的名称以及实施的时间;
3、审计过程记录;
4、编制者的姓名及编制日期;
5、复核者的姓名及复核日期;
6、索引号及页次;
7、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第二十条:审计工作底稿中的审计过程记录主要包括:
1、实施审计具体程序的记录及资料;
2、审计测试评价的记录;
3、审计方案及其调整变更情况的记录;
4、审计人员的判断、评价、处理意见和建议;
5、审计组讨论的记录;
6、审计组核实与采纳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反馈意见的情况说明;
7、其他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记录和审计证据。
第二十一条 审计工作底稿的附件主要包括下列审计证据;
1、与被审计单位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
2、与被审计单位审计事项有关的法律文件、合同、协议、会议记录、往来函件、公证和签定资料等的原件、复制件或摘录件;
3、其他有关的审计资料。
第二十二条 编制审计底稿应当作到内容完整、真实,重点突出,观点明确、条理清晰,用词恰当,格式规范,如实反映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以及审计方案编制和实施的情况。审计工作底稿中载明的事项、时间、地点、当事人、数据、计量、计算方法和因果关系必须准确无误、前后一致;相关的审计证据如有矛盾,应当予以鉴别和说明。审计工作底稿不得擅自删减或修改。
第二十三条 审计组组长应当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必要的检查和复核,对审计组成员的工作质量和审计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监督。审计组对实施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主管审计工作的领导请示汇报。
第二十四条审计人员在审计实施结束后,以经过核实的审计证据为依据,形成审计结论与建议,出具审计报告。如有必要,审计人员可以在审计过程中提交期中报告,以便学校及有关部门及时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改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
第二十五条 审计报告应当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具有建设性,并体现重要性原则。
(一) 审计报告的编制应实事求是地反映审计事项;
(二) 审计报告应做到要素齐全、内容完整、格式规范,不遗漏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
(三) 审计报告应突出重点、简明扼要、易于理解;
(四) 审计报告应及时编制,以便适时采取有效纠正措施;
(五) 审计报告应针对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的缺陷提出可行的改进建议,促进组织目标的实现;
(六) 审计报告形成的审计结论与建议应当充分考虑审计项目的重要性和风险水平。
第二十六条 审计报告的格式要尽量统一规范,一般情况下,报告应采用下列文本格式:
1、封面格式
“中国竞彩网”用一号方正小标宋简体加粗,“审计报告” 用初号方正小标宋简体加粗,“文号”、“被审计单位”、“审计项目”用三号仿宋GB2312。
2、正文格式:
题目用小二号宋体加粗,正文部分一般用四号仿宋GB2312。
一、XXX(三号仿宋GB2312加粗)
(一)XXX (四号仿宋GB2312加粗)
1、XX (四号仿宋GB2312)
(1)(四号仿宋GB2312)
第二十七条 审计报告包括以下基本要素:标题、收件人、正文、附件、签章、报告日期。
第二十八条 审计报告的正文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引言
包括审计立项依据、审计目的和范围、审计重点、审计标准和审计依据。审计依据是《审计法》、《审计署中国竞彩网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二)正文部分
1、基本情况:简单介绍与审计项目相关的被审计单位情况。
2、审计(调查)情况:财务状况、收支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与执行情况或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等。
3、审计结论:应根据不同的审计目标和已查明的事实,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资金使用的有效性以及内部控制情况或被审计人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发表审计意见或作出审计评价。
4、审计决定:针对审计查出的违纪违规等主要问题提出处理、处罚意见。
5、审计建议:针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提出建议,建议要切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
第二十九条 审计项目负责人在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后,编制审计报告,并向被审计单位征求反馈意见。
第三十条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持有异议的,审计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应进行研究、核实,必要时修改审计报告。
第三十一条 修改后的审计报告,经审计处处长审定形成正式的审计报告,报送院主管领导审批后,抄报(送)有关领导及被审计部门。
第三十二条 审计事项结束后,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和管理审计档案。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由学院审计处发布并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