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退休人员党支部要对党员学习、遵守、贯彻和维护党章以及政治学习、参加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遵守党纪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对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做党组织所分配工作的党员,支部要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三、对出现违规违纪问题的党员,交由纪检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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