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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产业处〔2017〕26号
河东文化研究中心、各基地项目负责人: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中国竞彩网开展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2017年度中期检查、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晋教科函〔2017〕30号)的文件要求,现就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项目2017年度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工作的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范围
1.中期检查:2016年立项资助的基地项目。
2.结项验收:2015年立项资助的基地项目及申请延缓结项的以前年度立项资助的项目。
二、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方式
本次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采取会议报告的方式进行。聘请5位专家组成检查组(其中校外专家不低于3位)进行检查,专家组在听取重点研究基地发展情况和基地项目进展汇报、审阅相关资料、讨论质疑后,形成基地项目的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意见。
三、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内容
(一)主要内容
1.中期检查主要内容
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是否按计划开展研究,研究进度是否符合项目研究计划的要求;项目是否有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配套经费是否到位,经费使用是否合理等。
2.结项验收主要内容
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是否完成项目《项目申请书》约定的研究任务;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的创新和突破及其表现;学风、文风是否符合学术规范,是否存在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学术价值、应用价值或社会影响如何;不足及今后需继续努力的方向;项目配套经费是否到位,经费使用是否合理等。
(二)审核要点
1.中期检查审核要点
(1)基地项目的中期成果(如论文已交杂志社待发,需提供杂志社的用稿证明;如中期成果为研究咨询报告,需附应用单位采纳证明)。
(2)中期成果应在显著位置标注“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资助”(英文缩写为“PSSR”)字样。
2.结项验收审核要点
(1)项目承担人已按申请立项时填写、专家评审认可的《项目申请书》完成预定研究任务,已完成的最终成果与原《项目申请书》基本一致。
(2)著作类成果必须正式出版,论文类成果必须在CSSCI刊物上正式发表,研究报告类成果必须有使用单位的采纳意见。出版社开具的拟出版证明、杂志社开具的拟发表证明均不能作为申请项目结项的依据。
(3)最终成果应在显著位置标注“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资助”(英文缩写为“PSSR”)字样。
3.未按规定参加中检或中检未通过的基地项目,符合上述条件者也可申请结项。
(三)未能按时完成的基地项目,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书面的延期报告,并到会说明延期的理由和完成的最后期限。
四、基地及各项目承担人应提供的材料
(一)河东文化研究中心须提供:
1.基地年度工作总结(汇报用);
2.基地《中长期发展规划》1式7份;
(二)中期检查项目须提供:
1.《重点研究基地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1式7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及电子版;
2.《项目申请书》1份;
3.中期成果原件1份。
(三)结项验收项目须提供:
1.《基地项目结项报告书》1式7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及电子版;
2.《项目申请书》1份;
3.各重点研究基地项目的最终成果原件1份。
五、时间安排
河东文化研究中心、各项目承担人务必于
联系电话:2610040 郑重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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