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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中国竞彩网清理山西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项目和哲学社科研究一般项目的通知》(晋教科函[2013]36号)的文件精神,现对2011年以前立项的超期未完成的山西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项目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进行集中清理。清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本次项目清理的范围是:2011年及以前年度立项的所有未结项或经批准延期结项的科技创新项目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科技创新项目包括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科技研究开发资助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包括资助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 二、清理要求 1、上述各类项目须按《管理办法》(附件1、2)规定和要求申请结项,并提交《山西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项目结项报告书》(附件3)或《山西省高等学校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附件4)(以下简称《结项报告书》)及有关结项材料。未按规定时间及程序申请结项的一律予以撤项。 2、2011年立项的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项目,由项目责任人提出书面延期申请,详细说明延期理由及课题的研究进展情况,报教育厅审定。延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年,到期仍未完成者将予以撤项。2012年递交延期申请的项目此次必须结题,否则予以撤项。 3、凡被撤销的项目,追回已拨付经费剩余部分;被撤销项目责任人3年内不得申报各类科研项目。 4、至今未开展任何研究工作的项目,追回已拨经费,并对违反规定滥用课题经费者追究责任。用项目经费购置的图书、设备等属于国有资产,按规定全部上交学校。 三、材料报送 1、项目结项申请报送的材料包括: (1)项目《结项报告书》原件2份(结项书后附成果复印件)及电子版; (2)项目成果原件1套、省科技厅科技成果鉴定意见或软科学科技成果验收意见原件及其他项目成果证明材料。 2、申请延期结项的报送延期时间(最多1年)内拟开展的项目研究计划(模板参考附件5)及电子版。
3、其他要求:
(1)材料截止报送日期:2013年11月20日,逾期不候。
(2)材料双面印制,左侧装订。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科技产业处联系
联系电话:2610040 郑老师
科技产业处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一日
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doc
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doc
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项目结项报告书.doc
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doc
延期工作计划模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