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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系考场规则
作者: 点击:次 日期:2018-04-03 09:24:11

1、考生须持《学生证》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任何书籍、报纸和草纸,不得携带包括BP机、手机在内的任何通讯工具,携带者按作弊处理。只准带必须的文具,如钢笔、圆规、三角板等(不得带计算尺、计算器、电子词典)。

2、考生在每科考前十分钟进入试场,按照规定的地点对号入座,不得乱坐。

3、迟到三十分钟不得入场,考试三十分钟后,方可交卷出场。

4、考生对试题有疑难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但不涉及试题内容,如遇试题分发错误和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询问。

5、答题均须用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

6、除在试卷规定的地方填写姓名、班次、考号外,不得作其它任何标记,否则按作弊处理。

7、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得交头接耳,不准偷看他人答案,不准携带夹带、换卷等。对于违犯考场纪律和作弊者给予勒令退学处分。

8、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交卷后不得在试场附近逗留、谈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