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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字〔2020〕52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预算管理水平,建立健全预算编制和执行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强化预算约束,适应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8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二号)、《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财教〔2012〕488号)和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 预算是学校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是学校各项财务活动的前提和依据,一经批复,具有严肃性和强制性,全校各单位应严格执行。
第二章 预算编制原则
第三条 预算编制要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原则、“收支两条线”原则、“归口管理”原则、“勤俭节约,讲求绩效”原则。
第四条 收入预算要夯实,既考虑各项经费的来源渠道,又考虑实现各项收入的可能性,不做赤字预算;支出预算要足额,坚持保证人员经费,优先教学科研,兼顾统筹全局,确保学校各项事业正常运行;对或有事项要审慎。
第三章 预算编制依据
第五条 预算编制依据主要有:
(一)国家有关政策法规;
(二)学校年度工作要点;
(三)上一年度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四)年度各项收入预测和事业发展的实际;
(五)教工(财政供养人员信息、非财政供养人员情况等)和学生人数,学费缴存情况等基本数据;
(六)其他相关的信息资料。
第四章 预算编制内容
第六条 本级财务收支预算
(一)收入预算:指会计年度内学校通过各种形式、各种渠道取得的,由学校集中管理,可供学校支配的各种收入。包括: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事业预算收入、上级补助预算收入、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经营预算收入、债务预算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投资预算收益、其他预算收入。
(二)支出预算:是学校为开展教学、科研和其他活动及在建工程的各项支出。包括: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经营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投资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其他支出等。
(三)部门经费预算:在综合财务预算的基础上,按照有关基础数据、事业任务、核定标准及相关办法等编制出各部门的经费预算。
(四)收支预算说明。
第七条 附属单位财务收支预算
第五章 预算编制口径
第八条 预算编制口径
(一)基本支出
1.工资福利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参照上年12月份基本数据,结合年度各类人员增减计划和相关政策,足额测算列入年度预算。
2.商品服务支出
(1)公务费:按项分档确定的“定额”标准测算,列入预算,包干给部门控制执行。主要包括:办公公杂费、邮电费、差旅费、水电费、取暖费、车辆费及其它费等。
办公公杂费、差旅费分别按党政处室的不同人均“定额”标准核定;水电费参照上年实际支出数确定限额,控制执行;取暖费按照学校与供热公司的合同约定执行;车辆费用按照学校制定的管理办法确定限额,从严控制;其它费包括人员开会、学习的资料费、会务费、文印费、邮资等杂费支出。
(2)业务管理费:包括教学经费(教学业务管理费、实习实验费、仪器设备维修费、教学差旅费、体育维持费等)、继续教育业务管理费、图书资料费、科研业务费、人事业务费、外事业务费、统战经费、宣传经费、学生活动经费、毕业生就业指导费、审计经费、财务经费、资产管理费、期刊经费等项,属处室的,按定额标准列入预算,包干给部门控制执行;属院系部和实验中心的按相应的经费分配办法执行。
(3)维修费:包括室内的墙面、地面、顶棚、水电暖管网和门窗、玻璃、锁子等各项小型维修,室外的墙面、散水、道路、围墙、厕所、水库、水(上下水)电暖管网、排污等各项公共设施的小型维修。按年度核定的“定额”标准列入预算,包干给管理部门控制执行。
(4)为开展工作所发生的公务接待费、会议费等,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确定限额列入年度预算控制执行。
(二)项目支出
在基本运行之外,学校根据发展实际和可用财力状况,安排的有关学科建设、教学实验平台、科学研究平台、创新团队建设、人才引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项目支出。项目支出,从项目库中选择性的列入年度预算。
(三)在建工程支出
学校用自筹资金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按工程项目计划额度列入年度预算。
(四)偿还债务支出
(五)学校为事业发展预留预算收入总额2%-3%的预备经费,作为学校特定用途和特殊情况的临时性开支经费。
第九条 预算标准的测算办法
凡涉及部门教职工人数的单项包干预算:10人以上的单位:单项标准*实有人数;6-9人的单位:单项标准*(实有人数+1);2-5人的单位:单项标准*(实有人数+2)。
凡涉及学费基数、教师和学生人数,以上年11月底的数字为准。教学任务和学生数由中国竞彩网核定;教职工数由人事处核定;学生交费数由计划财务处核定。
第六章 预算编制、审批和公示
第十条 预算编制实行“统一领导、部门申报、财务建议、学校审批、综合平衡”。
“统一领导”是指年度预算编制方法、编制定额、重大事项变动、预算建议方案等由学校统一管理制定。
“部门申报”是指校内各单位根据学校要求及时编报预算支出明细、提供基本支出的相关基础数据和项目支出的可行性报告、以及上年度预算执行的绩效自评报告等。
“财务建议”是指计划财务处在汇集校内各单位申报的具体预算基础上(经学校批准可提前或延期)提出下年度全校预算建议草案。
“学校审批”是指预算建议草案报经校长办公会议(监察、审计负责人参加)研究,并提出修改意见;根据校长办公会议修订的意见,呈报党委常委会议研究批准。
“综合平衡”是指校内预算与“二上”财政的部门预算平衡;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平衡;各单位明细预算与学校总预算平衡,使预算成为有机整体。
第十一条 计划财务处是学校预算管理的职能部门,在分管财务工作副校长领导下,负责学校的预算编制和监督执行及执行情况的报告。
第十二条 预算草案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并在公示栏、校园网等媒体进行公示。
第七章 预算执行、调整、评价和监督
第十三条 预算执行。预算一经确定要严格执行。
(一)校内各单位的所有付款票据,无论哪级领导签批,都须经财务部门审核后,方可付款列账。
(二)预算经费支出,须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和权限办理。
(三)当年安排的预算支出,原则上当年完成,不得跨年度执行。
(四)计划财务处应定期对预算收支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发现差异及时提出改进意见,特殊问题和重大事项,要及时向校领导汇报。
(五)结算依据:主要有年度财务预算、月用款计划、专项审批报告(会议通知)、合同约定;财税部门监制的正式发票、学校规范的自制凭证、出(入)库单、验收报告、审计结果等相关附件。
(六)严格执行财政部门中国竞彩网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等各项规定。凡政府采购目录规定的货物类、工程类、服务类的支出项,必须按规定进行招投标。
(七)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规范使用公务卡,从严控制现金使用范围,坚持一事一清。
第十四条 预算调整。年度预算一经确定,一般情况下不予调整。如因特殊情况,须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收入预算的增减调整,由计划财务处负责办理,属于专门用途的项目,按照要求给相关部门追加(减)专项经费;属于一般性的收入,相应增减学校预备费。
(二)支出预算调整,由承办单位填报详细的可行性专项用款申请报告,经分管(联系)校领导签署具体意见,报校长同意后按审查程序和权限办理。
(三)支出预算调整一般每季度一次。但在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涉及师生员工基本生活的突发事项支出,可由主管部门在及时处理事项的同时,给分管校领导和校长报告情况,事件处理完毕后10日内补办专项经费预算的追加或调整手续(节假日顺延)。
第十五条 预算绩效管理。部门预算申报的专项资金类项目和300 万元(含)以上的经费类项目,都要设定项目绩效目标,绩效目标要细化、量化,应设置而未设置绩效目标或绩效目标设置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学校不予安排项目经费。
项目绩效目标,年度预算执行中一般不予调整,确需调整的按绩效目标申报程序重新审批。
经费使用部门需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自评;归口管理部门要根据要求组织绩效评价。评价结果要作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对低效无效的项目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对沉淀的项目资金予以收回。
第十六条 预算监督。年度预算经批准后,由计划财务处按照程序控制执行。审计部门要根据国家和上级规定对预算的编制和执行情况,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确保预算的顺利完成。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计划财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原《中国竞彩网预算管理暂行办法》(院字〔2006〕60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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