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交流部职责
合作交流部是负责学校与地方政府、行(企)业及高校交流与合作的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合作交流的工作方针与制度,统筹和推进学校产教融合、产学研合作和服务社会工作。
二、负责与社会合作的交流渠道拓展、资源信息沟通等交流服务与管理工作。
三、负责产学研合作基地、园区、机构等平台的搭建统筹和运行监管工作。
四、负责产学研社会合作项目的监管工作。承担横向科研项目的备案管理、科研成果转化推进等工作。
五、负责教师赴企业(行业)实践经历的认定。
六、做好产学研合作咨询委员会、基金会、校友服务机构等社会合作组织的管理、监督和指导工作。
七、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