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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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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中心安全消防制度

来源: 作者: 时间:2024-04-23 14:59:43 点击量:

1. 各实验室的管理人员是本实验室的安全消防第一责任人。对实验室消防安全负有完全责任。

2. 各实验管理人员和代课教师对本实验室消防安全负责。一定要提高安全意识、熟练掌握消防知识和技能、加强师生防火安全教育,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3.各实验室内要根据规定配备必备的灭火器材(灭火器、灭火毯等)。把消防设施放在显眼、方便、易取的地方。定期对安全消防义务员进行培训,参加安全消防演习,使之熟练地使用消防器材。定期检查消防设备,以保证消防器材安全、有效。

4. 在实验室,严禁任何人在室内吸烟、点火,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禁止丢弃赃物,遵守实验室的各项制度,不得违犯。

5. 严禁在实验室内乱接乱拉电线使用其它电器,随时检查电器线路、通风设备,发现破损或故障须及时维修或报告;遇到由电路故障起火时,要马上切断电源,并用灭火器及时灭火。

6. 凡有人进行实验时,工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要严格管理,保证设备安全。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不得乱动仪器设备,造成事故责任自负。对电器设备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理。

7. 实验楼消防通道必须保证畅通无阻,严禁放置仪器设备及堆放杂物。

8. 实验室门窗、玻璃、锁子,应保证完好无损。实验结束后,实验代课教师和管理人员应认真检查实验室,切断电源,关掉电灯门窗后方可离去。

9. 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报告处置,发生火灾、妥善处理、主动扑救,及时和保卫处等有关部门联系,及时报警(电话119),做好记录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10. 坚持检查制度,由安全员、实验室主任不定期检查防火器材及门、窗、电闸是否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