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作者: 时间:2024-04-22 08:04:14 点击量:
高校实验室是从事实验教学、技能实训和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的教学实体,为了实验耗材的管理及合理使用,保证教学、厉行节约,提高效益,特制订此管理办法。
第一条 实验室耗材的供应管理,应实行统一管理、专人负责、合理调配、节约使用的原则,根据物品的使用特点进行分类管理。
第二条 物品管理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度,对耗材的购置、验收入库、使用和回收都要有专人负责,做到验收严肃认真,进出手续清楚,定期核对检查。
第三条 每学期结束前两周,各实验室负责人根据仪器设备损耗情况和各专业耗材申报情况制定出下学期所需使用耗材的用量计划,统一汇总并上报实验中心主任审核。
第四条 材料询价和经费预算计划经实验中心主任审核报教务部批准后,方可作为正式的实施计划。
第五条 耗材验收时要按照采购清单逐项核对,当面点清入库,整齐放置。
第六条 凡能重复使用或通过简单处理后可重复使用的材料,必须认真收集或经处理后收集,重复使用;
第七条 耗材存放要注意防水、防火、防盗。
第八条 如因管理不到位发生财物丢失,必须追究负责人的责任,根据核查结果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第九条 实验室耗材只允许应用于实验、实训等教学活动,不得外借。
第十条 要积极探索实验用耗材的使用和管理办法,以便物尽其用,节约耗材。